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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增值税怎么算,劳务公司开一张10000劳务发票交多少税那些税求回答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3 04:05:1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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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公司开一张10000劳务发票交多少税那些税求回答

这要看具体项目,如果是建筑工程的话缴纳3%的营业税,如果是其他劳务的话营业税5%
3%营业税300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3元,1%的个人所得税100元,合计433元

劳务公司开一张10000劳务发票交多少税那些税求回答

2,我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帮公司签了个兼职单钱已经到公帐上了请问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武汉)的主要税种:增值税 (小规模)3% 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3% 提防维护费 2%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合计:3%+3%*(7%+3%+2%+2%)=3.42% 营业税(其他服务业)5% 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3% 提防维护费 2%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合计:5%+5%*(7%+3%+2%+2%)=5.7%

我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帮公司签了个兼职单钱已经到公帐上了请问

3,我在劳务公司分包人工费要交多少税

这个要看你给对方开多少点的发票了一般分包的话,对方总包人会要求你开17点的发票,所以你至少要开17点的,而你自己如果没啥进项税,那就按17+1.1的税率交税。如果是个人的话,可以开3个点的,加上个税等,一般在总额的2.3%左右。比如开100万,交税2.3左右。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税率3%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合同人工费金额2仟万,地税开5佰万建安票,请教高手,会计分录?

我在劳务公司分包人工费要交多少税

4,你们好 我想请问劳务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执行

5,代发工资需缴纳增值税吗

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征收率的,代发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声明:此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人所在单位无关,且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回答引起的任何后果,本人及本人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涉税问题以税务机关最终解释为准,会计相关问题以财政部门最终解释及行业准则规定为准。
代发工资需缴纳增值税吗答:不需要。若是达到标准,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该文件规定,可以小规模纳税可以选择延续原营业税制下的差额纳税。

6,怎么理解加工和劳务型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何正确理解增值税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 1.不论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非应税劳务,这里都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发生或存在。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商品(暂不考虑修理修配劳务,下同)生产或经营的同时也从事了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饮食服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单独经营应该征收营业税的劳务。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不从事应征收营业税的劳务,就谈不上有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 2.“混合销售”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发生一项商品销售业务的同时,也随之发生了上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两种行为起码在发生的时间、地点(空间位置)、服务对象等方面相同。如:甲企业销售铁粉450吨给丙企业,价款31.5万元;同时用自备汽车负责运送并按规定收取运输费用(含装卸搬运费,下同)1万元。甲企业之所以向丙企业收取这1万元运输费用是因为其为丙企业运送了自己向其销售的450吨铁粉,因此,销售450吨铁粉与由此发生的这笔运输业务就称之为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收取的这1万元运输费用与收取的31.5万元铁粉价款就称之为混合销售收入。也就是说发生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业务如果与自己销售商品产品无关,那只是发生了一种(次)独立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将其与销售货物的价款一并归属为混合销售收入。 3.“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商品产品的同时也从事上述增值税非应税劳务,但在具体业务发生时两者不存在相互依赖关系,即销售商品不会由此带来非应税劳务的发生,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也并不携带销售商品产品。也就是说销售商品产品与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两者在时间上可能相同,但在空间上是分别进行的,服务对象也不相同。如:A企业销售产品给D企业,同时A企业也在为F企业提供运输劳务,两种行为虽然在同一时间发生,但相互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地点”也不会相同。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销售额占50%及以上,下同),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上述甲企业在销售450吨铁粉的同时为购买方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1万元运输费用,如果甲企业属于专门从事铁粉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或者是以铁粉生产或经营为主的企业,应该缴纳增值税,反之,则不缴纳增值税。再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国税函〔1998〕390号)的规定,从事电梯生产、销售的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缴纳增值税,但对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则不征收增值税。不过从事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但对取得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仍应当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混合销售行为依照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依照《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给你1000的发票,含税金一般纳税人交1000/1.17*0.17=145.30税小规模交1000/1.03*.03=29.13这就是对方支付增值税

7,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七要记住一个例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十是有始有终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1、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基本示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进项税额=1700元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纳税额=3400-1700=1700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扩展资料:一、起征点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二、税制改革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原发布者:萧萧轩辕的天下1、增值税增值税=不含税价*17%=含税价/(1+17%)*17%不含税价=含税价/(1+17%)如果一张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0元,则货价为100/1.17=85.47,增值税为100/1.17*0.17=14.53元。对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价×17%=含税销售价÷(1+17%)×17%进项税额=不含税进价×17%=含税进价÷(1+17%)×17%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税包含在价格里。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扩展资料: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扩展资料:增值税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一、直接计算法1.加法,是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求出全部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增值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以及其他增值项目。这种加法只是一种理论意义上的方法,实际应用的可能性很小,甚至不可能。这是因为:(1)由于企业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同,致使确定增值项目与非增值项目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争执,难于执行。(2)增值额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很难准确计算。如企业支付的各种罚款、没收的财物或接收的捐赠等是否属于增值额有时难以确定。2.减法,是以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全部销售额减去规定的外购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这种方法又叫扣额法。当采取购进扣额法时,该计算方法同扣税法没有什么区别,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只有在采用一档税率的情况下,这种计算方法才具有实际意义,如要实行多档税率的增值税制度,则不能采用这种方法计税。二、间接计算法所谓间接计算法是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由于这种方法是以外购项目的实际已纳税额为依据,所以又叫购进扣税法或发票扣税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计算准确,既适用于单一税率,又适用于多挡税率,因此,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额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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