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假如我现在是一个投资人,有一个做乳制品的企业希望我能够给他们投资,他们的创始人做了精美的PPT,并且把企业未来的前景描绘成一条金光大道。我说那可以,既然你们企业的前景这么好,那么我可以投资,但是你们必须在未来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不能低于50%,不然你就得把你们的股份低价转让给我,不然我可不敢投资。
他们说OK,5年之后这家乳制品企业的利润增幅高达90%。于是皆大欢喜。这家乳制品企业的名字叫做蒙牛。这时候又有一家连锁餐饮企业找我要投资,这家餐饮企业历史上非常厉害,连续8年盈利有一年的销售额达到了10亿。然后它的创始人就跟我许诺,说我马上就得上市了,你现在投资我那就是原始股,上市那得翻多少倍!!我一看可以呀,如果真能上市那这笔生意绝对划算,我出两个亿换你们10%的股权,但是我得跟你们说好,如果是约定时间内上不了市,你们必须得按照约定的价格把这个股票再买回去。
这家餐饮企业拍着胸脯说没问题。结果一晃几年约定的时间就到了,这家连锁餐饮企业仍然没有上市,甚至是上市的希望都没有,而且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生意也是一落千丈,于是他们必须要按照当初的约定把我当时花钱买的股票再买回去。结果又没有那么多钱,最后只能变卖手上剩余的股份还债,最终失去了企业的控股权。这家企业叫俏江南。
买房和开发商签对赌协议,有什么风险?该不该签?
对赌协议是不是适用于购房方面?到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但是不论怎么说,如果开发商敢同购房者签对赌协议,而且条款有利,那就先签了再说。未来即使有纠纷,也多一个证据,总会对自己更有利一些。当然一定有一个前提,此次房产是购房者在不受对赌协议的情况下自己愿意购买的,不要是因为有对赌协议而去购买的房子。本末不要倒置哦。
把它通俗的说,本来就是想去买一个西瓜,对方还单独送个桃子。可千万不要是因为对方要送桃子,所以才买个西瓜。那很有可能西瓜是坏的,是酸的,是没有成熟的。看看格力的董明珠与小米的雷军,不也是有10亿对赌协议吗?到期了,董明珠赢了,但是后面也无下文了。为什么,因为即使董明珠较真要钱,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也是被驳回的,所以还是当个玩笑来看更好,也可以未来戏谑下雷军,不是更好?1.如果开发商同购房者签的是包房价上涨的协议。
那么很有可能会被地方政府干涉而导致协议无效,这个才是最大的风险。目前在房价宏观调控的大前提下,任何承诺房价上涨的约定都是与这个大前提背道而驰的。所以很有可能会被地方政府叫停,并给予房地产商罚款。自然这个协议也就无效了,而购房者也不会得到任何的后续补偿。2.如果开发商同购房者签的是防止房价下跌的协议。那么有可能是获得政府支持的,未来如果真的房价下跌,在法院诉讼,是能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
此时最大的风险就是房地产商还有没有实力能兑现这个对赌协议的约定。也就是说答应了是一回事,能不能拿出钱来,有没有钱拿出来是另外一个问题。3.在法律上对赌协议是一个很纠缠的问题,不论是股权投资还是买卖商品。有些法院认为其无效,有些认为其有效。但是目前越来越多的法院认为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达的这种协议是有效的。
所以我们看到此次王思聪失信限高消费事件中,其中涉及的王思聪债务金额有20个亿,大部分都是其普思资本在给熊猫直播引进外部投资者时,由王思聪同其他外部股东做了承诺对赌。也就是说如果熊猫直播不能赚多少钱或者营业收入达到多少,那么王思聪将按照比当初入股价格更高的收购价格,收购对方股权,补偿损失。最后法院是支持了的,所以王思聪才能背负上这么大的债务(判决看下图)。
公司法有无规定,专业投资机构在对赌协议中不应该出现保底条款?
这点是没有规定的,包括合同法也没有相应规定。对赌协议是融资方和投资人的签订的关于业绩承诺的一种协议或规定。是适用于合同法的。只要双方认可那么就要履约。有些投资人不需要签,有些是需要的,这个得看双方的谈判结果。当然你也可以不签,只是可能跟投资人达不成一致,那就不会投资你而已。不是强制性条款。但是对于信托或一些私募基金等,证监会是出了法律条款的,要打破刚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