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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基金,什么是大修基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4 17:37:53 编辑:生活常识 手机版

1,什么是大修基金

您好,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什么是大修基金

2,大修基金与维修基金有什么不同

大修基金和维修资金是一个东西,只是两种不同的叫法。这个是购房者在收房前应该缴纳的费用,用于后期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所用。
小区公共设施(如水电,道路,公共照明,绿化等)和房屋公共部分过了维保期以后的维修费用。

大修基金与维修基金有什么不同

3,2020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维修基金规定:1、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2、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3、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2020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4,什么是契税和大修基金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他是对房地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大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缴纳。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5,买房大修基金怎么

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以西安市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交纳大修金、契税、房产证代办费用、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费用。 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根据《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利息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金融机构就维修资金的存储、提取、结算签订书面合同。一般情况下,大修金都是在业主收房之时交纳,交纳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帐户。对于开发商提出的代收大修基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选择同意接受,也应该有权拒绝;购房者可以在向相关部门缴纳大修基金后向开发商出示相关票据进行证明。 如果您的房屋为高层,则开发商按百分之三收取是合理的,否则就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您可以向消协、工商部门反映。感谢关注!

6,大修基金怎么算

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 2、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3、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账户内的余额。 5、大修基金即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用于以后物业方面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修基金
全国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办法是:   1、商品住宅:一般为房价的2%-3%,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 ,由购房人交。全国杭州市例外,按建筑造价的8%,由开发商交。   2、公有住房:除了购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还必需按房价20%交,在销售房屋的收入中扣除。   3、非住宅,参考住宅执行,也有按建筑面积交的。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各个地区都有各自的规定,您需要咨询当地的房管局以确定当地的标准,现在我以西安市为例: 西安市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大修基金是什么怎么算
大修基金是根据你购房合同的金额算的

7,大修基金是什么

大修基金是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大修基金使用范围和时间: 1、公共设施质保期后的修缮。 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 大修基金使用方法: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 3、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4、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 拓展资料: 大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大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大修基金部分。大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大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缴纳一定是要开收据的。
大修基金即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用于以后物业方面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一般是按照若房屋单价高于2300元按2300为基数乘以你家房屋的建筑面积再乘与2.5/100缴纳,若房屋单价低于2300元则按实际房屋单价乘与你家房屋的建筑面积再乘以2.5/100缴纳。
是公共设施和公共设备的维修基金,这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以后可以用来对物业的更新与维护
大修基金是什么怎么算

8,什么是大修基金 大修基金到底有什么用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大修基金
这个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1]。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维修基金管理需遵循如下规定: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fp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1]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见百度百科--公共维修基金还有个印花税,万分之五,以及其他一些杂费,测绘费,房产证工本费等等。

9,大修基金是做什么用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 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例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扩展资料: 以重庆地区为例,大修基金使用的规定如下: 1、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2、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3、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这些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物管费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大修基金
这个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1]。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维修基金管理需遵循如下规定: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fp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   四种情况可用大修基金   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大修基金,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侵占、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将受到处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根据《办法》,以下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物管费承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补充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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