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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中学生犯罪事例,中学生犯罪案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11 12:18:32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小孩子喜欢卖弄,有一次,他当着男同学的面,打开在二楼放着的一个行李箱,里边装着满满一箱子钱。日子过得很快,暑假眼看着就要结束了,家教也快完成了,虽然老奶奶给男同学的家教费并不少,但比起流产手术费还差了很多。正当男同学为手术费而苦恼的时候,他的眼前不知不觉地闪现出那一箱摆放的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于是,男同学就动起了心思,他没费多大劲就把这家的一把备用钥匙拿到了手,然后又把老奶奶和小男孩的作息时间牢记于心。

家教结束后,学校也开学了,又隔了一段时间,男同学算准老奶奶买菜,小男孩上学的时间,他还提前给班主任请了假,然后他带着女同学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老奶奶家。为防止出现意外,他让女同学在单元门口等着,然后他用那把备用钥匙打开老奶奶家的门,直奔二楼那间放钱的房子,放钱的箱子还在,他打开箱子手忙脚乱地把钱一把一把地往口袋里塞,正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啊”的一声,他回头一看,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正睁着睡眼惺松的眼睛看着他,男同学一着急,就往楼下冲,女人下意识去抓他,男同学一甩膀子,正打在女人的脸上,女人一个趔趄就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男同学不管不顾,冲出房门到了单元楼门口拉着女同学就跑回了学校。惊魂未定了一天,看一看也没有什么情况出现,男同学和女同学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学校,来到了那家私人诊所。老板一看钱到位了,就立即给女同学做手术,谁知做着做着,女同学痛的大叫,并伴随着大出血,老板害怕出了人命,就给正规医院打了救助电话。就这样女同学被送进了正规医院。

第二天早晨,在医院陪伴女同学一晚上的男同学刚回到学校,就有几个警察找上门来,在同学和老师惊诧的目光中,男同学被带上了警车。原来,前一天,男同学在老奶奶家碰到的那个女人,是小男孩的姑姑,临时借宿在老奶奶家的,她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老奶奶买菜回来,见此情景,立刻报了警,警察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及老奶奶的辨认,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有一些中学生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这是不是父母管教的不好导致的?你怎么看?

有一些中学生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这是不是父母管教的不好导致的你怎么看

有些中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大部分都是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导致的。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的领路人,孩子的兴趣爱好、脾气秉性、为人处世等许多方面都与家庭教育有关,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相反,没有好家教的孩子就会比较顽劣,一旦接触到一些坏的外部环境就很容易变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家庭就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这话说的有一定的道理。比如,父母爱骂人的孩子,从小就学会骂人;父母爱打麻将的孩子,小时首先学会的是认识麻将,并对麻将产生兴趣;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性格孤僻;父母非常溺爱的孩子大多数都不懂事理、骄横、任性、自以为是,自己想干啥就干啥,而且大多数都是犯了错误也不思悔改的主。

这样的孩子一旦到了中学时期,也就是到了青春期时就非常危险了,青春期的孩子易于冲动,对于那些因为小时没有接受好的家庭教育养成一些坏习惯坏毛病的学生来说,很容易以身试法的,尤其是当他们做的坏事不算大,而且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使他们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时,他们便会得寸进尺为所欲为,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任何一个人在刚出生时不可能就注定是一个坏人的,都是受后天环境的影响,而家庭教育就决定着孩子们将会在怎样的环境条件下成长。

广西河池13岁少女杀人肢解同学,不追究刑事责任,会不会引发更多的未成年去效仿?

广西河池13岁少女杀人肢解同学,不追究刑事责任,会不会引发更多的未成年去效仿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严重犯罪,比如广西河池13岁少女,就因为嫉妒同学比自己漂亮,就将同学兼领居杀害并分尸。这羡慕嫉妒恨本来就是最可怕的负面情绪,这种情绪极端起来,后果就是这个案例这样。而尤其是儿童少年(大概5-17岁)攀比嫉妒心理最强,如果不加以教育引导,就可能酿成惨案。河池少女杀人分尸案,免于刑事处罚,也没有进少管所,其父母也几乎没有履行民事赔偿,这是树立了一个恶劣的案例,非常有可能引起效仿,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父母利用。

法律问题一:本案是故意犯罪还是意外事件?徐某和王某在宿舍内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在肢体冲突中徐某和王某作为未成年的中学生,在肢体冲突中或许都有要伤害对方的主观故意,但应该都没有追求对方死亡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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