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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离犬魔怎么打,bilibili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11 11:22:06 编辑:游戏知识 手机版
还有人说狗怕弯腰捡石头,这句话我认为靠不住,甚至有点可笑。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普通的狗对你叫嚣的时候,多半不会咬你,更多的是向你示威和试探,假设它真的下定决心要袭击你,你越弯腰越可能将自己至于死亡的边缘!因为你弯腰的动作是在向狗展示你的弱点,脖子!我有个朋友在外蒙古做兽医,经常在草原各牧民家来回寻访,被狗咬的次数也多!他就明确告诉我,当你遇到恶犬的时候,千万不要做弯腰的动作,而是直视对方,紧绷肌肉做出防御姿态!假设对方一边狂叫一遍向后退,你最多再坚持直视几分钟,对方就会夹着尾巴掉头了。

狗的命门在哪里?被大型犬追咬时,怎样做才是正确的自救方法?

被狗追咬,尤其是大型犬追咬,大跑?用脚踢?大声呵斥?千万别,这样只会让狗越追越紧,越咬越狠。我有幸在一个节目中听一个训狗师给出了一个简单招数:两手一抓就可以制服狗狗。狗为什么会扑咬人?说起狗,我是有阴影的。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有天早晨刚走出家门,邻居家的大狼狗突然窜了出来,那狗两条前腿一抬,之间搭在了我双脚上,大狼狗张着口,正好对着我的鼻子。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吓得已经发不出来任何声音。正在我绝望时,邻居出来了,他喊了一声,那狗就从我身上下来扭头回家了。后来每每想起那一幕,我就庆幸当时幸亏自己没大喊大叫,否则狗会一下子咬掉我鼻子。不过,自那后,我不能看到狗,看到狗心里就忐忑。话说,那狼狗为什么突然对我做出了那样的动作。那狼狗是条母狗,刚生了小狗,我那天出门的时候,它正带着小狗玩,狼狗出于母亲的天性,误以为我的出现,会对它的孩子们造成危险。

狗属于有领地意识的动物。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养狗多是为了看家护院。狗对闯入他领地的人或者动物,会吠叫,发出警告,但一般不会做出扑咬举动。什么情况下才会扑咬?一般来说,是我们面对狗时,做出了令它误解的行为,比如我们看到狗害怕了,大声尖叫,这会刺激到狗。又比如,我们撒腿就跑,也会刺激到它。当然,也不排除狗突然发疯的情况,毕竟狗是一种野性的动物,平时和人类再友好也有其天性。

被狗攻击时,怎么做才能自救?网上很多文章告诉我们怎么可以一招制敌,我这里不推荐大家用武力解决问题,因为人和狗打架,人永远处于弱势。最重要的一点是,被狗攻击时,人往往处于无防备状态,这种时候,我们肯定不可能如武侠小说的丐帮一样,手中有打狗棍啊。赤手空拳和狗搏斗,那结果是可能会激怒它,让它更加凶狠。但这不是说被狗追咬,我们就要坐以待毙。

这里我上干货,是一档节目里看到的,有一定权威性和借鉴意义。第一:我们说说“三不要”遇到被狗追咬,不要拔腿就跑,你跑不过狗的,要原地不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原地不动,原地不动,原地不动。再就是,不要和狗对视,不要吓唬它。因为和狗对视,它可能会误以为你要伤害它,就会攻击人。我们如果大声尖叫,会刺激狗,所以不要吓唬它,可以呼救,但不能尖叫。

有经验的老人,还告诉我们一个招数,狗怕蹲,如果有机会可以蹲下来,这样也有一定的作用。第二:用衣服裹住手臂,不要让狗咬到身体,抓住狗的耳朵和腮部遇到被狗攻击,要尽可能保护好自己,要用衣服护住手臂,这个位置容易被狗攻击。用手抓住狗的耳朵和腮部,集中力量做这个动作,这要狗狗就咬不到人了,这样好过打狗头,因为赤手空拳根本打不过,也适合力量比较小的女人和孩子用。

第三:双手护住脖子,采取胎儿姿势这一条非常重要,这是在遇到被狗扑倒时的自救办法,。双手护住脖子,是为了防止狗撕咬我们的致命部位,而且狗喜欢撕咬脖子,一旦咬破血管或者咬断喉咙,人就危险了。采取胎儿姿势,蜷缩起来,为别人来营救我们争取时间。因为如果是大型犬,成年男人都不一定能打过它,所以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更刺激狗,不如倾尽全力保护自己的要害部位。

写在最后恶狗伤人的事件越来越多,就在不久前,福建一七旬老人,被一条大狗活生生咬死,虽然找到了这条狗的主人,也赔偿了几十万,可那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再就是,养狗的多了,流浪狗也越来越多,我们每个人出门都可能遇到狗,正确的应对方法太重要了,关键时刻可以保命。另外,提醒大家,一旦被狗咬伤,一定要打狂犬疫苗,这点也很重要。

黑龙江一名女子,用擀面杖将虐待自己50年的丈夫杀害,你怎么看?

黑龙江一名花甲之年的女子,因为长期遭受丈夫殴打、罚跪、性虐待,案发前还受到丈夫的死亡威胁。为了自保也为了保护家人,2019年12月2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韩某趁丈夫张某熟睡之际,用大擀面杖击打张某甲头部数下,最终导致张某死亡。2020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丈夫常年压迫,妻子莫敢不从根据犯罪嫌疑人韩某的描述,丈夫张某常年家暴自己,时间跨度非常大,长达半个世纪。如果事实如此,那基本上可以说,从他们结婚开始,家暴也随之开始。六十几岁的夫妻,结婚时间大概就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那个年代,家暴是存在的,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并不罕见。可是那个时候的人们,对于自己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并不高,更多女性选择忍气吞声,将就过日子。

除了为了孩子着想,可能更多是惧怕人言。而韩某之所以没有选择离婚,没有选择离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死者张某对她的死亡威胁。特别是儿子的到来,以及后来孙子的到来,让张某抓到了韩某的命门。他经常威胁韩某,如果不答应自己的要求或者离家出走,就会杀死儿子、儿媳还有年幼的孙子,这让韩某非常害怕,所以不敢反抗。

张某还有一个恶习,就是赌博。当赌输没钱的时候,除了问韩某要钱之外,还逼着韩某出去借钱。案发前一天,正是张某让韩某出去借钱,威胁如果借不到钱就杀人,这让韩某常年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断了。为了自保,为了家人,韩某将张某杀害。有诸多减轻刑罚的情节经鉴定:韩某灾难性经历后的持久性人格改变;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这里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持久性人格改变:先前没有人格障碍的成人,在灾难、过分持久的应激或疾病之后,形成人格异常,使个人对自我及环境的感知、思考方式和人际关系发生了肯定和持久的改变。韩某在常年的家暴、威胁之下,已经变得谨小慎微,对于丈夫张某的一言一行都非常紧张,用惊弓之鸟这个成语来形容案发之时的韩某,是非常贴切的。

而持久性人格改变,在刑法上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范围之内。案发当日,韩某主动到嫩江市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主要事实。这是典型的自首,属于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本案中有人说韩某的情节属于正当防卫,实际上我不是很认同。因为正当防卫一般指的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结合本案实际,虽然张某有常年家暴,死前有死亡威胁,可在韩某杀害张某的时候,张某并没有对韩某实施不法侵害。

所以说正当防卫应该不适用。可是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韩某有自首情节,加上案发之时韩某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韩某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法律意识有待加强,法制教育还在路上对于很多人来说,家暴现象不算稀奇,可是在当下这个年代,持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家暴,却实属罕见。韩某经历这么多年的家暴,却不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说明在部分人身上,法律意识还很淡薄,他们甚至从未想过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而在死者张某身上,法律意识淡薄也有表现,可能在他的意识中,自己娶的老婆,自己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别人管不着。一个无视法律,敢打敢骂。一个不懂法律,忍气吞声。随着法制教育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制观念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人在遇到矛盾或者纠纷的时候,知道使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的进步。本案属于个例,韩某的情况更是比较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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