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罗斯的伤病大部分和膝盖有关,包括半月板撕裂,曾经的历史最年轻mvp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涯,18年在森林狼与爵士得比赛中砍下50分,宣告自己没有放弃,比赛结束后的罗斯泪流满面,这些年的心酸难以压抑,风城玫瑰再次绽放,状元有水货,mvp没有水货!虽然后来又陆陆续续有伤病,但是这赛季在活塞表现相对稳定年薪也到了731万美金,场均18分,在格里芬和庄神离队后,成为球队领军人物(其实内心有些心疼,宁愿他保守点延长生涯)配图来自nba官网,请审核不要再判为抄袭了!。
罗斯为何容易受伤,是他身体素质差还是跟打法有关呢?
罗斯作为最年轻的MVP,他的实力是有目共睹。他是2008年状元秀,天赋真的是肉眼可见,当时在东部也只有他,能对詹姆斯霸主地位造成威胁。可是罗斯巅峰很短暂,在拿了MVP之后伤病就变得频繁。之后公牛也是失去耐心把他交易,慢慢罗斯成为流浪汉。如今在森林狼好不容易数据好点,但是又再次遭遇了伤病。罗斯能成为最年轻MVP,又是2008年状元秀身体素质肯定好,导致他频繁受伤原因还是跟他打法有关。
他反关节的突破确实无解,但是对膝盖伤害很大,这“七伤拳”式的进攻,真的是“杀敌1000,自损800”。今天就一起来感受下,巅峰罗斯如何打球,看完你就明白他为何容易受伤了。5:巅峰罗斯打球真的不要命,他的眼睛里只有篮筐,他太喜欢突破内线造杀伤了。罗斯这次面对同样巅峰詹韦围剿,他一样是强行杀进内线。左边韦德是连拉带拽,右边詹姆斯准备起跳封盖。
就是在这样极限操作下,罗斯还能把球打进。4:罗斯身高1.91在后卫里不算高,但是他经常把自己当内线打。这一次还是面对老对手热火,他看见内线镇守的硬汉乔尔.安东尼,他还是无所畏惧的突进内线。安东尼已经做好充分防守准备,还是被罗斯给无情隔扣了。就这速度,爆发力,对抗,完美结合在罗斯身上,他打球比现在威少还暴力。
3:罗斯扣篮有个坏习惯,他非常喜欢双脚起跳。双脚起跳不仅对膝盖压力更大,而且会影响自己起跳速度,这也是为何罗斯上篮容易遭封盖。在长期的这样的负荷中,膝盖肯定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因此膝伤成为了罗斯家常便饭了。2:这一次又是扛着对手上篮,罗斯经常是故意找这种高难度球。一方面是他身体确实好,其次就是为了造犯规。
总之巅峰罗斯上篮,完全不把身体当成自己的,各种硬抗生挤是经常出现。关键对抗之后他还有足够滞空来瞄准篮筐,这一点更让人觉得害怕。1:同样暴力打法的威少,他突破是走直线,欧文更多是靠节奏变向。罗斯是将这两点都结合了,于是才有了他如“拧麻花”般的突破脚步。膝盖还在外侧,他的脚就已经往内拐了,谁能跟上这脚步变化,除非不要自己膝盖了。
罗斯确实是“脚踝终结者”,但是终结对手脚踝时,自己的脚踝也被终结了。通过上述可以看出,巅峰罗斯打球确实华丽,每一场几乎都有五佳球贡献。可是由于他的打法对身体伤害太大,他变向幅度已经达到了扭曲状态,这种打法谁来都承受不了。如今罗斯更多是投篮,但是由于年轻时打法积累下来的伤病,现在副作用完全凸显出来。对于现在罗斯而言,拿高分不是第一目标,能够保持健康完整打一赛季,那才是最开心的事。
哈登打了快10年nba,几乎没受过什么大伤?为什么?你怎么看?
一个球员受不受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就是这个主观原因,如果你打球就是一个投手不突破,就正常的跑动投篮,那你的生涯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大伤病,而客观原因就是自己规避这种伤病。联盟现役的球星有两个基本上没有大伤过的球员,詹姆斯和哈登。两个詹姆斯都是没有大伤病的,但是哈登被这个阿泰斯特那一下有点伤的修养了很久,詹姆斯的身体我们不研究了按照美国那边生理学家的说法,上帝模板。
哈登的打法是地板流,其实哈登的扣篮挺劲爆的但是一般哈登是不扣篮的,然后哈登的打法偏向于投射,这赛季哈登场均三分投篮高于自己的突破,再有一点就是哈登沾衣十八跌的能力,能造犯规就犯规。再者就是哈登的身体,不同于詹姆斯的天赋异禀。哈登属于肉比较结实的那种,他是肌肉不太明显的,保护比较的强大,这种身体跌倒了之后不太容易伤病,而且哈登的突破并不是很快变相幅度也不大,就是节奏感强,投篮基本上就是撤步。
锡伯杜认为罗斯若不受伤,公牛已完成夺冠,他们能击败热火三巨头吗?你怎么看?
北京时间5月7日,现役森林狼主教练锡伯杜回忆起了公牛生涯的执教时期,并在节目中说道:如果罗斯没有受伤的话,我们已经拿到总冠军了。那么问题来了,锡伯杜所说的话,到底有没有道理呢?显然锡伯杜的看法还是太乐观,尽管受伤之前的罗斯,个人能力非常强悍,不仅拿到了历史最年轻的常规赛MVP,还屡次率队拿下东部第一的成绩。
不过想要击败当时处于职业生涯巅峰的詹姆斯与热火三巨头,显然有些不太现实。罗斯的球风其实与詹姆斯还有点类似,同样是拥有劲爆的身体素质。速度、弹跳、力量的三方结合,让他在比赛中无人可挡。但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身高,于是你总能在比赛中看的较为残忍的一幕,罗斯在前场加速,准备完成一条龙暴扣。詹姆斯却紧随其后,出色的防守意识,让詹姆斯精准判断了球上升的位置,一只手将球按在篮板上,完成火锅大帽。
在11年公牛与热火的东部决赛中,詹姆斯就主动承担防守罗斯的重任。由于后者的外线命中率不稳定,所以詹姆斯在防守罗斯上很有心得,尽量掐住罗斯的突破路线,由于吨位和身高更占优势,当詹姆斯让罗斯被迫停球时,就完成了一次出色的防守。显然罗斯想要击败热火三巨头,在他的身边就需要更好的帮手,如果加索尔能够早一点到来的话,或许还有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