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生?我猜测应该在监狱医院生。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总之,她生活在自己的污物中。杀害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会关押在此。如纸条所说,她睡在自己的污物中。而不是在她犯罪的时候怀孕,不适用死刑。没想到《盲山》的真实版一直在不停地上演着。
《监禁风暴》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2016年上映的国产惊悚犯罪电影《监禁风暴》,取材于真实发生的河南洛阳性奴案,2011年,当这起离奇大案被公之于众时,曾引起了举国哗然。一名公职人员竟然能在邻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挖地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囚禁了6名坐台女为其淫乐及被迫卖淫,并造成其中两名女子被害的恶劣后果,这是很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就像电影《监禁风暴》中,看起来文质彬彬、人畜无害的男主角李牧,现实的河南洛阳性奴案中的主犯李浩和社会上很多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同事眼中“看不出来像坏人”,甚至案发后,他的妻子都对此事一无所知。电影的“原型人物”、洛阳性奴案的罪犯李浩在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地下室,2009年,他开始着手挖掘地窖,并很快通过诱骗手段,强迫第一名女受害人进入地窖中生活。
据李浩事后交代,他从洛阳不同的KTV、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地诱骗女子,并将其带入地窖中,目的是利用色情表演和外出卖淫牟利。经过成年累月的挖掘,这处不足20平方米的地窖,成了李浩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地点,也是女孩子们“生活”的场所。据称,因“调教有方”,被囚禁的女孩子们不仅没有反抗意识,反而相互嫉妒。
被杀的两名受害人,其中之一是因与其他女孩“争风吃醋”引发打斗,被李浩打死。另一个是因为“不听话”被李浩杀害。恐怖的是,这两个被害的女孩,竟然埋在了这个不足20平方米的地窖的一角,也就是说,活着的受害者们与死去的两名受害者,始终“共处一室”,直至案发。据警方分析,被囚禁的受害人们不仅“不记仇”,还“有意袒护”李浩,原因是李浩对女孩们恩威并施的“洗脑”很成功,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女孩们,被李浩控制了心智,完全按照他的意志行事,甚至被李浩带出去卖淫都没想过要逃跑。
2014年,李浩被依法执行死刑。有时候,真实世界比影视剧更恐怖。电影《监禁风暴》基本上按照洛阳性奴案的真实案情改编,这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片中,这群本该享受自由的女孩,深处不见天日、有多道机关阻挡的地窖中,在巨大的恐吓、威胁和威逼利诱下,成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受害者。男主李牧代表了人性最恐怖的邪恶。李牧表里不一的言行,成为整个事件的起因,人性的扭曲变形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看看男主李牧的表现,就能略知一二。
作为李牧的“反面”,本片几名饰演被囚禁性奴的女演员,显然没有找到“感觉”。虽然,瞪大眼睛、撕心裂肺的嚎叫,可以从表面上增加视听的恐怖感,但没有去深挖被害者的内心感受和所思所想,没有表现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带来的严重心理依赖,就很难成功的塑造出充满矛盾又顺理成章的被害者形象。本片很有韩国电影《追击者》的味道,年轻的导演敢于选择这样血腥暴力、探索人性的题材,本身是勇敢的,但由于自身经验的不足,再加上成本的限制,本片的整体质量其实不算太高,一些本该触目惊心的细节,都以蜻蜓点水的流水账方式忽略了。
女死刑犯如果怀孕了,孩子还能生下来吗?
审判时女犯人怀孕了不适用死刑可以生孩子《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怀孕妇女古今中外都不适用死刑,我们国家的法律也不例外。因为胎儿是无辜的,他有出生的权利。尽管这个妇女犯的是滔天大罪,既然怀孕就是准母亲。只有保她一命,胎儿才能出生。执行死刑,胎儿也会随着死刑的母亲夭折,这是对胎儿的不公平。
因为胎儿没犯,也不可能犯死罪。妇女审判的时候,不适用死刑。而不是在她犯罪的时候怀孕,不适用死刑。比如她毒杀了丈夫而潜逃,过了2年或者过了20年捉拿归案,早过了怀孕期并把孩子生下来了。审判她该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时不再不适用死刑了,而是适用死刑。因为她不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即审判时怀孕,己经消失或者己经过时。
既然审判时怀孕的女犯人,不适用死刑。在审判时,就一定由负责的医生,用先进的技术手叚,给女死刑犯认真检查,确定怀孕无疑,绝不可弄虚作假,欺骗法律。谁出假证称死刑女犯人怀孕,使女死刑犯逃避死刑,就涉嫌伪证罪。按《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处于刑罚。既然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就允许她生孩子,给她生孩子的机会。
就要把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大家可能关心本是死刑犯的妇女在那生孩子,哺乳问题。在哪生?我猜测应该在监狱医院生。如果监狱医院不具备接生的条件,可送地方医院生,但一定做好武装押解工作,防止逃脱。在医院生过几天后,有可能把孩子委托家人用乳品喂养。
16岁少女被光棍汉囚禁地洞性侵24天,对此您怎么看?
16岁少女被50多岁的光棍汉辣手摧花,囚禁地洞性侵长达24天,好久没听过这么惊悚的新闻了,朗朗乾坤之下还有人如此大胆罔顾人伦国法行此龌龊之事,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着实可恨!事件描述2019年2月13日下午,16岁的女学生龙某某在马路边招手搭车,这一幕被正在跑车拉客的龙某和看到,因见龙某某青春俊美,龙某和顿时心生歹意,花言巧语将其骗至车上,中途故意借走她的手机,引发其警觉,龙某某试图下车逃跑,无奈被龙某和追上并进行殴打,随后将其封口捆绑至其事先挖掘好的地下室内,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龙某某被多次性侵,直到被警察解救的那一刻,她在里面足足呆了24天。
嫌犯的动机这几年全国上下掀起了“打黑除恶”的整肃风潮,无数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有力的震慑了那些潜藏在人民群众当中的不法份子,但凡是一个逻辑思维正常的人,多不会顶风作案。但本案的嫌疑人龙某和却是一个特例,因为他的犯罪动机并不是因为利益冲突,仅仅是单纯的想满足自身的兽欲,由于长年受到不良音像制品的侵蚀,龙某和的心理逐渐变态扭曲,精虫上脑无法自拔。
更可怕的是,龙某和的这种行为并非因为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他在自家房屋下面挖了一个地洞,洞体上嵌入铁环配置锁链,用于囚禁被害人,开口就在自己卧室下面,非常的隐蔽,实施侵害的时候,会戴上假发和人皮面具,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如果硬要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就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变态狂,这样的人无法用正常的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
未成年人该如何保护好自己我想起了去年发生的“空姐遇害案”,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受害人在完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上了嫌犯的车,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进行预防呢?我有以下几点建议:外出时应尽量结伴而行。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前会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风险越大,触发其犯罪的几率越小,所以他们的目标一般是落单的人,结伴而行的好处是能大幅增加实施侵害行为所面临的的额外风险,令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
选择标识物清晰的正规运营车辆。这一类别的车辆本身很显眼,多半装有定位系统,除了可以有效帮助招揽生意之外,本身也很难藏匿,而且其驾驶者的基本个人信息在企业内部是透明的,有着极强的约束力。有意识的提出警告。上车前故意大声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告知自己上车的地点和车辆的车牌号码,并打开手机实时定位功能,可以直接告诉对方大概多久可以到达,让亲友提前等候,保障自己的全程轨迹可追溯,彻底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保持冷静,择机逃跑。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前会有一些明显的苗头,案件中的小女生其实已经察觉到了,但她一下子陷入了慌乱之中,选择了在错误的时间逃跑,如果她当时能够冷静下来,选择周围有人烟的时候逃跑,获救的几率会更大。以上几点建议至少要能够同时采用两点,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自身的出行安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人应有的担当,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欢迎与我互动!(文中图片均选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答者删除)。
怎样看待拐卖女性骗术再升级55岁老人囚禁女大学生15年?
买、卖人口同罪!人贩子可恶,这个55岁的老混蛋同样可恶!我没有看到所谓升级的骗术有多么高级,倒是看尽了满眼的人性丑恶。没想到《盲山》的真实版一直在不停地上演着。女大学生被拐卖囚禁15年,住在猪圈一样的房子里,同一个比她父亲还要大的老家伙,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期间被殴打,强奸,受尽非人的折磨,导致精神疾病加重,后半生也将在痛苦中渡过。
这样的真实案例让我们触目惊心,愚昧而又恶毒的买主更让人发自内心的厌恶。一个女大学生,因为人贩子的罪恶改变了人生,陷入了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之中。120块,她的一辈子就这样被廉价地出卖了。120块,这个老家伙就可以宣布她是他的私有物品。打骂,强奸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甚至那些村民也是如此认为。这只是愚昧无知吗?这是泯灭人性!那些帮忙掩盖甚至帮忙抓过逃走女大学的村民都是有罪的!愚昧无知不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的借口!这个老家伙竟然能恬不知耻地喊人家爸爸,可知道这位父亲在心里恨不得把你千刀万剐!因为年代久远,这个老家伙又不肯透露人贩子的相关信息,只能不了了之。
如何评价西方布兰奇·蒙尼尔事件?这个女子为什么被囚禁了25年?
1901年,法国波皮尔市曾经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这个事件便是以事件主人公名字命名的布兰奇·蒙尼尔事件。这个事件曾经引发了全世界的恐慌,直到今天,那个事件引发的恐慌依旧让人毛骨悚然。事件的起因来自一个小纸条,收到纸条的人,是波皮尔市的一名官员。打开纸条后,他有些诧异,所以第一反应是:这很可能是个恶作剧。
因为,纸条上写的内容太过于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上面写着:“检察长先生:我谨通知你一个特别严重的事件。是关于一位被囚禁在摩尼尔夫人家里的单身女性。她在过去的25年中,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且周遭都是腐败的垃圾堆。总之,她生活在自己的污物中。”被非人囚禁25年?还是在贵族“摩尼尔夫人”家里。该官员虽然心里存疑可他还是决定派警员前往查看,然而,他们找遍了康尼尔庄园却也没有找到什么可能囚禁人的地方。
直到,他们来到这幢楼房的顶楼一个废弃且被上锁的阁楼里。囚禁布兰奇的阁楼这个阁楼看起来已经完全废弃了,似乎不太可能被拿来干什么,但警员经过商量后还是决定打开看看。当门被打开时,见过世面的警员们竟也完全被吓坏了:“这是一个黑暗,恶臭,密不透风的小房间,食物和粪便交织,床和地板周围爬满了虫子,里面竟赤裸躺着一位瘦骨嶙峋,面目全非,甚至已不成人样的女人。
”警员进屋后,床上那个赤裸的瘦女人踉跄着往床底下躲,她一脸恐惧地发出嗷嗷的叫声,却似并不会说话。这个体重只有23公斤的49岁女子,就是布兰奇。下图是她被发现时警方拍摄的图片。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初被发现时的布兰奇头发奇长且长满了虱子,她的身体已形同一具骷髅,除了脸尚可看出是人,其他部位几乎不太能和“人”的形象挂上勾。
如纸条所说,她睡在自己的污物中。那天推开门的警察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极度让人作呕的恶臭,有一个警员差点哭出来,看到布兰奇的那一刻,他心里的感觉极其复杂,复杂到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实际上,任何看到自己同类这副模样的人,都会不寒而栗,继而被恐惧等等击中。布兰奇被发现后,摩恶尼尔家的相关人员迅速被逮捕了。很显然,在庄园里发生了如此恐怖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可以排除嫌疑。
警方在第二时间将布兰奇送到了修道院,没错,警方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可怜的“人”。修道院的修女看到布兰奇后不停地祈祷,她们颤抖着为这具还能呼吸的骷颅做了清理。整个过程里,布兰奇一直在惊恐地发抖,这是25年来,她第一次看到人类,也是第一次离开那个恶臭无比的阁楼。布兰奇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社会属性,她也不再记得人类的语言,长久不见阳光的她脸色极其惨白,她的心智也似回到了一两岁的状态。
更要命的是,布兰奇的身体已经严重萎缩了,她看起来已经70岁了。被剪去头发换上干净衣服后的布兰奇似乎看起来像个人了,可她却分明又不是一个“人”。她嗷叫着,不停呕出各种奇怪的液体,她还不安地到处翻爬。这是她表达不安的一种方式,这个正常人类的环境让她感到不安。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布兰奇别囚禁的原因:她的母亲承认是自己关押了女儿。
布兰奇的母亲为何要关押自己的女儿,而且是以这种极其非人道的方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开展,一个更大的悲剧浮出水面。原来,布兰奇原本是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可因为有一个强势的母亲,和一个有强迫症的父亲,她的日子一直并不幸福。父亲过世后,母亲以爱的名义逼迫已成年的布兰奇凡事顺从她的决定。布兰奇迫于母亲的压力,只得事事听从母亲。
可后来,当布兰奇与一位律师恋爱后,她决定为爱与母亲对抗一次。相比布兰奇,律师是个身份低下的人,在讲究门第的布兰奇母亲眼里,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娶女儿的。于是,布兰奇母亲勒令女儿与律师分手。可布兰奇和律师真心相爱,他们怎会因为父母的阻止放弃彼此呢?布兰奇永远不会想到,对抗母亲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灾难。倘若她想得到,或许她就会选择与律师男友私奔,而不是乖乖回家。
布兰奇母亲为了阻止两人恋爱,将女儿关在了阁楼里。年轻时的布兰奇初被关押时,布兰奇以为只要自己认错母亲就会放自己出去,可她很快发现,母亲想用这种方式永远将她留住,而并不仅仅只是不让她与律师恋爱这般简单。布兰奇被关在暗无天日的阁楼里,最初她不停地哀嚎呼救,想引起路人的注意。可后来的她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因为没人听得到她的叫喊,即使听得到,他们也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彻底让布兰奇绝望了。布兰奇想念她的男友,而她的律师男友也一直在找她,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心爱的女友为何会突然消失了。没有人能想到,消失的布兰奇是被母亲关在了阁楼,律师也想不到。被长期关在阁楼里后的布兰奇究竟经历了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因为即便那个年代有摄像头,那里也没有光亮。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永远只有一个人和自己呕吐物、排泄物的世界,足以让任何人精神崩溃,何况,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5年。
让人遗憾的是,律师男友在找了他十年后,就抑郁而终了。布兰奇母亲可此时,布兰奇母亲依旧没有放女儿出来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留住女儿。爱可以创造奇迹,而残酷的爱,则可以毁灭一切。或许,后来的布兰奇母亲曾想过放出女儿,可碍于女儿已经精神失常,她又放弃了。总之,布兰奇被囚禁了25年,若没有那张小纸条,她极可能死在阁楼里,以极其惨绝的方式。
布兰奇事件发酵后,整个法国人民都愤怒了。他们要求严惩布兰奇的母亲和一切知晓此事的布兰奇家族成员。可仅仅15天后,被逮捕的布兰奇母亲就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了。而他那个知情的哥哥,则一直在狡辩:声称他是迫于母亲的压力不敢干预妹妹的事。因为事件当事人已离世,布兰奇又不能说话且精神失常,世人竟找不到可以惩罚布兰奇哥哥马塞尔的理由。
章莹颖案件的判决是终生监禁,有些人认为这是生不如死可以告慰逝者,你认为呢吗?
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无疑于生不如死!是严厉的惩罚!——这是西方呼吁和坚持废除死刑群体人士的普遍看法。一个人活着,时时刻刻被监控,没有丝毫的隐私。这是西方人无法接受的。一个人活着,永远看不到日出日落,也永远不能走进大自然。这更是西方人难以容忍的。一个人活着,只能像一条猪,在一个笼子里吃了就睡,睡了又吃。
直到那一天咽不下去食物,孤独死去为止。对追求生命意义和质量的西方人来说,这是绝对不可以的。这就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罪犯的“三项待遇”,全摊上了!与其这样苟且偷生,不如赶快死去!这就叫“生不如死”。再看看判处美国终身监禁的囚犯怎样活着?美国加州鹈鹕湾监狱,这里专门关押令美国善良民众闻风丧胆的罪犯。杀害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会关押在此。
这个监狱被称为“活死人墓”,历史上从没有囚犯活着逃狱。常年关押着2500名左右囚犯。这里实行隔离监禁,每个人都必须独呆在不见天日的小房间内,每天超过22个小时,1天只有1个小时的在外放风或健身时间! 每一间牢房只有一扇小门,没有窗户。平时除了送饭时的狱警,压根见不到人。关押久了,囚犯精神已恍惚,不知道何年何月,更不知道外面世界,他们就是活着的“死人”。
据调查,有多数囚犯若有权选择,会选择痛快死去!中国有句俗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但若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并告诉你永远没有走出去的机会!你也许会改变对那句俗话的看法,接受美国法庭对罪犯克里斯滕森的判决。谴责美国的陪审团员“仁慈”没用,那就是人家的玩法。还有认识观念意识上的差异。例如;西方没有“一命抵一命”说法,凶手杀了数命数十命,也可能不用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