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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局基数怎么计算,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2 19:23:1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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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每个单位,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2,残保金计算公式2022

2022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减去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职工总数取整数,采取舍五入的原则,上年平均工资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无残疾人就业,则写0。平均工资以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车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计算公式2022

3,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应缴纳保障金=上年度所在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用人单位上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上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当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末在职职工总人数×1.5%-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4,残保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行政区域内安排对象不足的,经当地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可按实有残疾人数量降低就业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5,上海市残疾人保障金计算

7个的如果手续有办理,则可以抵扣,另外一个只用抵扣明年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24180990.10元(是不是总职工的工资总额?)(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 1.5%-1.7%都有,有些没有 × 0.6 打六折)(1049*0.016-7)*24180990.10/1039=227706元

6,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的基数是什么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缴费基数之积计算缴纳,对在职职工超过2000人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进行分档,对于不同档级的单位实施差别化征收。2020年缴纳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9年缴纳2018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在职职工不超过2000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 征缴基数。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在职职工超过2000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2000(含)以下人数×平均缴费基数(1.5%-残疾职工比例)×2001至4000人数×平均缴费基数×0.8(1.5%-残疾职工比例)×4001至8000人数×平均缴费基数×0.6(1.5%-残疾职工比例)×8001至14000人数×平均缴费基数×0.4(1.5%-残疾职工比例)×14001至22000人数×平均缴费基数×0.2(1.5%-残疾职工比例)×22001以上人数×平均缴费基数×0.1。市和区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进行核定,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2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平均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残疾职工比例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平均人数占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比例

7,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其他注意事项: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电子申报户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申报。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缴费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能再进行二次申报。

8,2021年残保金计算

2021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减去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职工总数取整数,采取舍五入的原则,上年平均工资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无残疾人就业,则写0。平均工资以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车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各缴费人对有关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审批等事项可致电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咨询。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1.5%;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乘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9,残疾人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你们没缴纳社保的情况下 是不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社保中心还没有你们单位的信息)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注:①“在职职工数”: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纳税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可参照其计税工资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核定。②“残疾职工人数”: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资待遇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10,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每个单位,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1、人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2、雇佣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3、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扩展资料: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第九条 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十一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第十三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征收保障金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或税收票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1,20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是多少

1、比如2013年5月份交的残疾人保障金的基数工资总额是指2012年工资,还是指2013年工资?2013年所交的是2012年的残疾人保障金,工资是指的2012年的年平均工资,此工资是按你们当地的统计局数据。2、工会经费是指2013年工资吗?对的,例如:2013年8月所交的是2013年7月份工资的工会经费。就是按(工资总额-社保后)*2%计算得来。
我在内蒙,2011年残保金审核征缴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2011年缴纳2010年度的残保金,用人单位应当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41403元(即201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1403元)。缴纳残保金金额=(单位上年末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末在职残疾人职工数)× 上年度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

12,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啊

计算方法:(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注:1、在职职工数”: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纳税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可参照其计税工资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核定。2、残疾职工人数”: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资待遇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3、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资数为准(省、市、区、县有所不同,可以问问你们当地的残联)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注:①“在职职工数”: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纳税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可参照其计税工资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核定。②“残疾职工人数”: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资待遇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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