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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预交税款工会经费怎么收的,工会经费是地税局代收的按季缴纳应如何缴纳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4 14:08:0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工会经费是地税局代收的按季缴纳应如何缴纳

我们这是按月申报的,在综合申报的时候一起申报缴交

工会经费是地税局代收的按季缴纳应如何缴纳

2,安徽省工会经费外地预缴比例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所需经常费用的统称。这些单位一般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没有独立、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虽有一部分收入,但大都不足以抵补本身的业务支出,需要国家预算拨付经费。经费按用途可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前者指维持原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规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后者是指在计划年度内,经批准新增加的机构、人员或其他事业项目所需的经费。科研经费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科研经费通常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金会等通过委托方式或者对申请报告的筛选来分配,用于解决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对科研的经费投入,科研经费占国家或者地区GDP的比重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对科研的重视程度。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车间经费亦称“车间费用”,工业企业车间为组织、管理生产和为生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其内容有:除生产工人以外的车间管理、技术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按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起的职工福利基金,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在产品盘亏与毁损等。对车间经费,设置同名的会计科目来对其进行归集与分配,即根据费用的用途来归集车间经费,根据生产工时或生产工人工资在产品之间分配车间经费。自我国1992年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以来,“车间经费”已被“制造费用”所取代。

安徽省工会经费外地预缴比例

3,异地工程预交的工会经费做什么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不明白啊 = =!

异地工程预交的工会经费做什么科目

4,异地预缴税款怎么

法律分析:1. 一般计税预征率:2%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2. 简易计税预征率:3%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建筑业的简易计税项目包括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和可选择简易计税两类: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选择简易计税包括:(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4)销售自产或外购机器设备(含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对于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5,单位外人员预交一部分社保给企业每个月在这里扣怎么走账是走管

单位外人员预交一部分社保给企业,每个月在这里扣怎么走账,是走管理费用--养老保险 借方红数。(是)

6,异地预缴税款怎么算

法律分析:1. 一般计税预征率:2%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2. 简易计税预征率:3%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建筑业的简易计税项目包括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和可选择简易计税两类:应当适用简易计税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选择简易计税包括:(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4)销售自产或外购机器设备(含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对于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地税关于征收工会费

工会经费由单位所在地的地税代收,金额为工资总额的2%,如果单位成立工会的,地税回拨该单位所缴经费的57%给该单位留用。
地税是代征的。是全国总工会征的。工资总额的2%。一般是按月申报,也可以一次申报全年的。
工会自行征收

8,你好我想问一下每个月向地税局交的工会经费是怎么计算的 搜

填写申报表到地税局申报窗口申报就可以了,申报表要盖公章。根本不要什么金税IC卡,那个是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用的,增值税是国税的。
是工会组织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在企业不设工会组织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然后按一定的比例返回企业。不过,很多地方都没能执行返回程序。

9,企业开外经证去外地税务局开票收取了个人所得税请问这笔费用在

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负担,列支税金应该不妥,营业外支出应该可以,不允许税前列支,你等于是替个人垫付的钱。
有了外经证当地税务机关不应该再收所得税了呀,要是收了你应该让他们退税,要是退不回来你也要让他们把税种改正为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按预交税款处理。
个人所得税啊?你是个体户吗?借:应交税金-个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0,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税款预缴

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一)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不参与分摊。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12月31日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合计额。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其中: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二)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三)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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